如何在公司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集团党委作出了一系列安排和部署。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调查指导三级子(分)公司党组织执行《条例》遇到的问题,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云霄,党委副书记张庆虎与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张秋英、组织干事吴硕一起,于7月16日到七分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富强汇报了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改进的打算。
李云霄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公司党委在探索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方面所作的探索,对公司党委积极起草分公司党总支参与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及议事规则、分公司党总支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分公司干部选拔规定草案给予鼓励。他在详细了解省四建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党建入章程、党组织设置、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的基础上,指导公司明确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思路,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要求:一是抓紧办理党建未入章程的子公司党建入章程的有关手续,做到“能入尽入”,为公司今后规范运营搭建好“四梁八柱”。二是对暂停运营、保留资质、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子公司,公司党委要及时研究决定有关事项,暂不纳入“四同步、四对接”范围。三是已办理党建入章程手续但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子公司要根据劳动关系及时梳理党员组织关系,按规范程序成立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努力创建达标党支部。四是子(分)公司党组织要加快建立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清单,完善议事规则,确保党组织集体参与子(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同时由党群办做好会议记录,撰写、报审、保存党总支会议纪要。五是暂时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子(分)公司要成立联合党组织。这些子(分)公司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要在联合党支部支委会上通报,确保党支部的知情权,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张庆虎重申了分公司党群办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党群办列席分公司领导班子会的有关要求,并安排公司党委负责起草集团公司各级项目党支部参与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草案)。
七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经理聂锡桥汇报了七分公司党总支参与分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以及上半年党建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