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公司党总支多措并举学《条例》提实效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6月19日,二分公司党总支在四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次学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28名党员参加,分为三个步骤: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党员结合《条例》讲述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讲党课,深学细悟《条例》 

    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侯雪平讲了以《学<条例>,讲党纪,学出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为题的党课,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分别是《条例》的修订历史及主要情况、修订的重要意义、修订内容解读及案例、做学习遵守《条例》的表率,让党员对《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引导大家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结合身边事,感悟《条例》践行《条例》

    参加学习的党员结合分公司制度和个人工作实际,对《条例》进行剖析式领学解读,紧扣思想认识,谈学习体会和工作措施,力求分公司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收获。纪检委员刘惠芳针对婚丧喜庆事宜,结合《条例》第100条,提醒党员干部要提前报备,加强自我约束。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边克敏就分公司废旧物资处理以及备用金借用情况,结合《条例》第112条,教育大家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促学

    党总支组织大家观看了“不能收的同学‘情谊’”和“双标”微视频,警示教育每名党员无论在何种岗位上、在何种环境下,都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守道德底线,不为名利所动,不为诱惑所扰,始终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最后,党总支书记孙立锋结合《条例》第104条和第141条列举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郭勇严重违纪违法、唐山师范学院党委原书记孙贵石严重违纪违法等六个案例,警示党员在工作中不能以权谋私,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同时要求党员在学《条例》过程中紧盯一字一句,深读细研,读出党纪学习教育的精髓,不仅读条款的字面意思,还要理解条款的内在含义,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联系实际,将一条条“纸上之规”转化为“行为之法”。 (二分公司)

Copyright © 2020-2019 华球网页版 版权所有 冀ICP备1700128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33号